| 网点业务的主营业务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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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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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通过对管理范围内所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和所有终端的实时监控,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利用直观的界面实现如下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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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信息管理。对网吧的场所信息、营业信息、处罚信息等进行集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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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互联网上网人员信息管理。如顾客姓名、证件号码、上网时间、角色等顾客信息的采集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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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互联网上网终端信息采集和处理。如顾客上网日志、游戏信息、顾客信息、报警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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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远程控制和管理。游戏禁止、网址访问控制、远程查看屏幕(截屏)、强制关机、重启动、发送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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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系统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WH/T16-200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基础上进行开发,符合规范要求。该系统目前以省级管理中心、市级管理中心、区级管理中心、场所管理和终端管理五级进行架构,并可以根据管理规模需求向上扩展,实现更高级别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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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系统产品目前已通过如下测评或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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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文化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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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的安全测评审定。 该产品目前应用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广局),覆盖范围涵盖上海市全部19个区县,1500家网吧,近20万台终端。上海市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经营管理系统在现有软硬件配置和系统规模(1,500个场所,近20万台终端)情况下,可以完全适应网吧信息管理数据容量巨大、实时性要求高等特点,全面支持上海市网吧信息管理的业务需求,并保证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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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网络与应用系统维护服务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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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安全服务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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